法律援助显神威,六天讨回欠薪
类型 民事
办理方式 非诉讼
指派单位 黑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
承办人 黑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王莹、杨培培
【案情简介】
2011年1月4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农民工韩某等68人到牡丹江市法律援助中心,诉说中铁某局项目经理部在半年时间共拖欠他们劳动报酬58万元的遭遇,恳请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援助,讨回他们辛苦工作的劳动报酬。
马上就要过年了,这68名农民工表示,如果拿不到劳动报酬回家过年,就要去哈尔滨上访,牡丹江市法律援助中心的王洪涛主任表示会尽力帮助他们。但此案办理难度很大,承建单位施工地点是远在200公里以.外的鸡西市和密山市,不属牡丹江市管辖,而建设单位中铁某局又远在400公里外的省城哈尔滨,相距千里,困难很大。王洪涛主任当即电话请示省法律援助中心领导,介绍案情,并请求启动跨区域联合办案机制,在得到明确的答复后,带领3名农民工代表一起赶赴哈尔滨。
“跨区域联合办案机制”是黑龙江省司法厅在2008年建立的全省异地办案协作制度,其特点是快速、便捷、较大降低维权成本。黑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对该案非常重视,安排案件科赵吉山科长进行案卷材料审查,并指派省中心王莹律师去省、市劳动监察部门调查取证,同时指派鸡西、密山市的法律援助中心去当地工商、劳动监察部门调查取证。
通过调查,黑龙江省援助中心了解到中铁某局项目经理部只是中铁
某局的内设机构,不具有主体资格,最终的责任人就应该是中铁某局,由
于该局违反法律规定没有在劳动监察部门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因而
无法提取工资保障金。为了让农民工能尽快拿到劳动报酬回家过年,省
法律援助中心决定直接与建设单位中铁某局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再走诉讼途径。黑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值班律师王莹、杨培培前往中铁某局协商。
1月6日,办案人员与3名农民工代表到中铁某局。但该单位法务部负责人却避而不见,办案人员与农民工代表在中铁某局等了3个多小时也没有人出面接待。省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又有十多名农民工来哈尔滨市上访,如不迅速解决此事将会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省中心尽量安抚劝阻农民工,并将情况告知中铁某局,希望中铁某局能拿出解决问题 的诚意,迅速处理此事。中铁某局也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同意协商。不 久,农民工代表韩某就接到了中铁某局项目经理部经理冯某打来的电话’ 让农民工回家不要闹事,但对农民工劳动报酬一事避而不谈。
办案人员向中心领导汇报有关情况,省中心迅速组织承办案件的律师研讨案情,集体制定第二天的协商方案。1月7日,办案人员与3名农民工代表又来到中铁某局。密宝项目经理都冯某说自己是施工单位’和上级建设单位还没结算,没法给钱,之后又说自己是和刘某(包工头)签的合同,不认识来的农民工是谁没法谈,中铁某局的余某也跟着帮腔,农民工眼看对方又要赖账情绪变得激动起来。
办案人员先安抚了农民工代表的情绪,依据《合同法》和国务院关于给付农民工工资的有关规定,向对方指出没有主体资格的内设机构因无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由其行为所带来的法律责任由其所在的有法人资格的主体对外承担,也就是说给付劳动报酬的义务单位为中铁某局。办案人员追问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去向问题,对方的回答含糊其辞。
在之后的协商中,省法援中心律师根据前一天定好的协商方案,依据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最高法院院《关于审理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的
意见》、《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向中铁
某局及某项目经理部阐明了他们应当承担的责任,以及可能面对的违约
补偿和处罚后果。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协商,中铁某局同意分期给付,定于
1月10日签订还款计划,但就还款总数,他们需要回去重新核对。
1月10日,办案人员带着农民工代表第三次来到中铁某局,在谈到
实际还款数额时,冯某还是含糊狡辩,农民工代表也很激动,眼见局面混
乱,办案人员决定还是分步骤推进。办案人员先与冯某确定当日先拿出
18万元安置农民工返乡。本来诚意就不足的项目经理冯某又提出“千活
过程中有农民工受伤,花了几十万元医药费,工资都垫付医药费了,没钱
了,,。办案人员根据黑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安排的谈判策略,依据法律告
知对方用农民工的劳动报酬垫付医疗费没有法律依据,正式向冯某及中
铁某局阐述,省法律援助中心现在是为了让农民工能够返乡过年化解群
体上访事件,而出面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对方不能积极配合,黑龙江省法
律援助中心将协同有关劳动监察部门共同处理此事。
经过近4个小时的谈判,黑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最终作为见证机构
主持双方签订了还款协议。第一期还款工资18万元于当日履行完毕,20
天后又支付了25万元,其余工资款在50天后决算时支付,春节前农民工
拿到了43万元工资。
【案件点评】
本案涉案金额巨大,人数众多,涉及区域达三市四地,之所以能。陕速
高效地解决,主要是责任对象确定准确、维权途径选择得当。本案谈判对
象直接指向中铁某局,维权途径确定为先谈后调,无法进行时再考虑进入
诉讼程序。这在迅速为农民工维权的同时也充分节约了办案经费。在办
案过程中,省法律援助中心及牡丹江市法律援助中心快速反应,启动“跨
、区域联合办案机制”,援助中心内部以案件协调会议的形式深入探讨案
情,制定办案计划,迅速行动,让这件拖欠农民工工资半年之久的案件在
受案后的第6个工作日就得到解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